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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19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表决董事4人,通讯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敏华先生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