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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04-25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390,589.4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2,943,225.2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12,427,060.25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1,242,706.03元,扣除2019年度已分配利润40,415,650.0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50,768,704.2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881,990,635.9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32,759,340.13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87,990,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598,01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955,161,320.73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87,990,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116,397,0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4,387,126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该议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水平、未来发展潜力及股本规模,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